转自市发改委网站
近年来,全市价格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不断加强停车收费管理,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停车收费管理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本市机动车数量的增加,停车资源紧张矛盾较为突出,停车收费矛盾依然存在。为进一步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缓解停车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的通知》(京发改[2009]1707号),将会同交通(市政)、公安交通、城管、工商、地税等停车管理相关部门,采取系列措施逐步实现对停车问题的全程监管。这些措施包括:
实行辖区内停车场明码标价牌统一编号管理,公开停车场信息,方便消费者投诉,加强社会监督。坚持实行跨时段停车不得拆分收费,不得多收费。居住小区第一小时免费停车。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停车经营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在行业主管部门的委托经营协议中增加价格执行和占道费缴纳情况的相关条款,对多次发生价格违法行为或未按时缴纳占道费的企业依协议取消其经营资格,促进停车经营企业的市场竞争,淘汰不规范企业。加强停车行业管理,促进停车企业内部建设,减少市民投诉。建立价格违法行为处罚公告制度,通过政务网站公布依法查处的停车经营企业名单及违法行为,发挥舆论监督。价格部门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协调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部分居住小区周边道路施划夜间限时停车位,以缓解部分居住小区停车难问题。
市区价格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价格收费检查执法力度,对价格违法行为严重、屡查屡犯的停车经营企业,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同时,积极会同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停车场经营和收费秩序,促进本市停车行业的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