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委采取六项措施加强我区收费停车场管理工作
作者:价格收费管理科 时间:2009-9-1 16:07:57 阅读数:
Tags:六项 措施 加强 收费 停车场 管理 工作
按照市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区发改委采取六项措施加强我区收费停车场管理工作。一是实行辖区内停车场明码标价牌统一编号管理,内容包括:停车场经营单位名称、停车场范围(位置)、车位总数、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牌编号、行业主管单位和经营单位的服务监督电话以及价格举报电话。二是公开停车场信息,在“石景山区发展改革之窗”上设置专栏,公示全区各经营性停车场的名称、经营单位、车位总数、示意图、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牌号、行业服务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方便社会查询。三是严格落实有关收费政策,实行跨时段停车不得拆分收费,不得多收费。居住小区第一小时免费停车。四是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停车经营企业市场退出机制,对多次发生价格违法行为或未按时缴纳占道费的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促进停车经营企业的市场竞争,淘汰不规范企业。五是建立价格违法行为处罚公告制度。通过区发改委网站向社会公布依法查处的停车经营企业名单及其违法行为。对价格违法行为严重、屡查屡犯的经营企业,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六是会同区市政管委、交管、城管、工商、建委和地税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停车场经营和收费秩序,促进本区停车行业的良性发展。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在部分居住小区周边道路施划夜间限时停车位,以缓解部分居住小区停车难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