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理性消费,维护自身权益
(一)购物消费注意五点
国庆、中秋将至,市12358价格举报热线提示消费者节日出行、购物、用餐注意以下五点:
1、停放机动车辆,认准收费标志。一是要将机动车停放在有停车收费标志牌(包括临时停车标志牌)的停车场,确认进出场时间,交费前要看清停车收费牌上标注的收费标准;二是了解居住小区停车收费政策,进入小区的任何车辆实行第一小时内免费停车,第二小时起开始计收停车费。
2、购买电子产品,防“忽悠”有“主见”。消费者在购买手机、数码相机、电脑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电子产品前一要明确购买目标,不要轻易听信导购推荐而改变想法;二要充分了解相关商品价格,货比三家,谨慎选购;三要做到先验货后付款,避免在试机过程中机器出现问题,退货遭拒后不得已购买不甚了解的其他型号商品而掉入高价陷阱。
3、理性购物消费,看清促销规则。节日期间商场超市打折促销活动非常普遍,消费者要科学、理性消费,在大型商业零售企业购物时,要详细阅读商场对于促销活动的具体规则、时限等明示内容,在购买商品时要留意售价是否与标示的优惠幅度相符,谨防降价、打折、赠送等促销活动中的价格欺诈行为。
4、接受有偿服务,事先知晓价格。接受服务要注意是否明码标价,特别是在餐厅、茶吧、酒吧、美容美发店消费时要事先了解相关收费和价格。
5、游览景点景区,明确门票标准。到景点景区游玩要注意门票是否按公示的价格收费。
(二)留存证据有效维权
在任何场所进行消费或交纳任何费用时,请索要正规票据,并核对交费清单,一旦发现价格违法问题,请保存好发票、收据、消费明细单等相关证据,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二、简析实际案例,提示广大市民
案例一、证据不足 停车费难以退还
【案情】车主李先生将机动车停放在某停车场,驾车离开时被收费员多收取一小时停车费,索要发票后向12358价格举报热线投诉。
【处理结果】李先生投诉时将停车时段进行了口头说明,并将停车收费发票传真至12358,但其未能提供证明其停车时段的计时单据,发票中也未标明进出停车场具体时间。由于其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有效证明违法事实,执法人员在核查过程中无法查清李先生所举报的违法事实,当场检查时也未发现该停车场存在多收费等违法行为。最终,对停车场的收费行为予以提醒告诫。
【简要评析】消费者停车遭遇被多收停车费情况,除保留好正规停车发票外,还应向停车场索要停车计时单等能够记录车辆停放时间的有效证据。
案例二、“四舍五入”虽便捷 餐厅未明示遭处罚
【案情】消费者陈先生在某餐厅就餐时所点草鱼,标价每斤42元,重2.40斤,应收费100.80元,餐厅“四舍五入”实际收取101元。陈先生认为不合理,遂向12358价格举报热线举报。
【处理结果】责令该餐厅退还陈先生0.20元;其余未退还消费者的多收价款依法予以没收。
【简要评析】根据原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该餐厅使用“四舍五入”的计价方式未在菜单、店内进行标示,也未在顾客点菜前说明,构成价格违法行为。
案例三、超市商品调价 收银系统价格未变多收费
【案情】消费者赵先生在某超市购买“旺旺仙贝”,价签上标明每包售价5.60元,交费时收银台实际收取6.20元。于是消费者进行投诉。
【处理结果】情况属实,价格主管部门对该超市作出了行政处罚。
【简要评析】经调查,该超市对“旺旺仙贝”进行调价,但在收银系统中未更改价格造成多收费。根据原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该超市构成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的价格违法行为。
案例四、推荐电脑买回家 超出市场一倍价
【案情】消费者王先生到某电子商城预购买一款笔记本电脑,销售人员向王先生提供了一个比市场价略低的报价后,开始向王先生夸大甚至编造该型号电脑的缺陷,并转而向其推荐其他型号产品。最终,王先生花8000元购买了销售人员所推荐型号的笔记本电脑,但回家后发现,该型号笔记本电脑市场上一般售价仅为4000元左右。王先生认为存在欺诈,投诉至12358价格举报热线。
【处理结果】电脑、手机、数码相机等电子商品的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国家没有统一定价,由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由于消费者仅有一张发票上标明所购商品及价格,没有有力证据证明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执法人员在检查中也很难取到有力证据,消费者交易损失难以挽回。
【简要评析】消费者在购买电子商品时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前要了解相关产品性能、价格等,明确购买目标,不要轻易被销售人员诱导而转移购买其他不了解的商品,要货比三家、价比三家,谨慎选购。
12358价格举报热线国庆中秋特别消费提示
作者:物价检查所 时间:2009-9-24 11:26:03 阅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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